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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5 18:46:00

年5月29日,为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凝聚各有关部门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展示近年来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成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山西省检察院结合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由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牵头邀请大唐实验小学的少先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省教育厅等社会各界代表及部分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家长等共49人走进省检察院机关参加“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此次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和认识,帮助少年儿童从小树立法治观念,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参观

受邀代表参观了省检察院机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综合业务大厅、院史馆。28名少先队员在视频会议室上了《远离校园暴力,走向美好未来》法治教育课,在法治教育课后观看了《守护明天》专题片。

随后,山西省检察院召开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绪安出席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主持座谈会。

闫绪安副检察长代表全院检察干警向受邀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全面介绍了省检察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按照“坚守底线、勇攀高线、争创一流”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执法办案专业化,教育矫正社会化”的工作思路,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少捕、慎诉、少监禁”政策贯穿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始终;同时,以广泛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主动探索拓展未检业务领域,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强化诉讼监督,保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震慑态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践踏底线、影响恶劣的案件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的侦查活动,有效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持续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质效,积极连通党政机关、基层组织、群众团体等社会多方力量,逐步形成了以跨部门协作机制为基础,以复合型帮教体系为依托,以专业化、专门化团队为助力,以个性化、精准化帮教为方向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努力实现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目标。创设复合型帮教体系,保护关爱未成年被害人。坚持依法、务实的原则,建立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努力实现未成年人利益的特殊保护、优先保护。主动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现综合专业的司法保护。根据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确定太原、长治等地探索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开展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社区矫正、监护、家事审判、权益维护、社会救济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的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增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力度,创新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吸纳专业社会力量,持续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质效,省检察院以高检院向教育部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为契机,以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犯罪和校园欺凌为重点,既注重严厉打击,更注重源头预防,更加积极投身于社会综治工作中,履行好检察机关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向有关学校、政府部门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推动有关部门更加重视对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乞讨儿童、正在服刑人员的子女等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的保护,努力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培育尊重未成年人权益的文化氛围。为更好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以专题讲座、模拟法庭、参观看守所、观摩庭审等多种形式以案释法,积极发挥校园预防主阵地作用。年12月25日,省检察院杨景海检察长受聘担任吕梁孝义中学法治副校长。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有名检察官担任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次,涉及中小学校、幼儿园所,覆盖45.2万余名师生、家长,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苑涛副检察长在会议结束时指出,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省教育厅的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给予检察工作大力支持和充分的肯定,这既是对我们工作的鼓舞,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各位与会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人民群众的需求就是检察工作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对于大家提出的建议我们要认真进行梳理,认真学习领会,省检察院要召开专门的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对意见建议整理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提出四点工作建议:

一是要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要巩固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切实做到“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保证依法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不断推动办案人员在批捕、审查起诉环节贯彻落实未检特殊理念、特殊制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的能力。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惩处。按照惩治、保护、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逐案开展社会调查、落实司法援助、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组织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介入的机制,强化对相关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确保办案质量与效果;对于在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完善建议,督促弥补漏洞。

二是要同心协力,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年2月,最高检和团中央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了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和机制。山西省检察机关与团省委要联络对接,以会签文件的形式,共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的培育和引入,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及时转介、外包未成年人帮教和救助专业需求,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三是要注重预防,建立道德和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道德观念淡漠是犯罪的重要原因,检察机关要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建立道德和法治教育长效工作机制。要将道德和法治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要配备专门的德育老师和法治老师,将德育课和法治课纳入学校考评内容,常态化开展;通过聘请法治副校长,结合每个学校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围绕“防欺凌”、“防性侵”、“防诈骗””、“防黑恶”等主题,通过专题讲课、举办模拟庭审、排演普法情景剧、举行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普法效果,提升学生法治意识,明确行为边界。

四是要净化环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综合治理。检察机关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校园欺凌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完善校园欺凌监管体制和预警机制,健全校园欺凌有效处置体系。要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及时发现学生思想上的问题,对存在校园欺凌苗头的行为要及时发现,有效处置,主动报案和备案。注重对校园欺凌被害人的心理救助,帮助其走出低谷。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深入开展净化学校及周边文化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各种文化、娱乐、商业经营场所的清查;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学生安全的敲诈勒索、抢劫、暴力伤害、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学校治安、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净化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提升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决不能让一个孩子掉队。

太原市检察院刑事检察五部苏彩英部长介绍了太原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工作中认真贯彻全面、综合、有效司法保护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探索建立未检工作的“太原模式”中取得的突出成绩。

孝义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郭志萍部长介绍了本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坚持法治教育进校园,坚持法律服务进社区,坚持法治宣传进媒体,开展专项预防,取得了全国一流的工作业绩。

朔州市朔城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姬文香讲解了本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中,努力打造“朔城心语”未检工作品牌,被共青团中央和最高检联合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代表心声

受邀与会代表就如何做好未检工作、更好地关心未成年人成长、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的司法保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省妇联副主席刘一平代表省妇联对省检察院对未成年人保护所做的各项工作表示感谢。希望省检察院与省政府等行政机关配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配合《山西省儿童教育条例》《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涉及儿童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落实省妇联推动制定的《山西省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切实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家庭是法治工作的重要阵地,我们要按照全国妇联的安排部署,启动“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保护妇女儿童的“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从家庭文明创建、家庭教育支持、家庭服务提升、家庭研究深化等行动计划入手,创新推动工作,让“为国教子、立德树人”的观念深入千家万户,大力传播好家风,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团省委权益部部长王昕光表示,省检察院关心未成年人成长和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充分的司法保障。共青团作为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机关,与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制定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意见》。配合省人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做了大量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团省委要与检察机关深入合作,发挥共青团职能,为青少年护航,要整合资源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积极争取资金,为全省未成年人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推动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他同时指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展不够统一,对于24小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服务热线推进不够均衡,建议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警务、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领域不断扩大,社会支持体系更加完善。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调研员朱增运谈到两点感受,一是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很多工作方式方法值得参考和学习。二是检察开放日反映出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省教育厅要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推动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环境安全工作,推动落实重点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省委副主委、太原市委主委、太原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阎美蓉表示此次参会感触很深,参加开放日活动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用心做好未成年人工作,要给检察院点赞。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效果非常好,将来可以再进一步延伸到社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需要付出真心的。首先是家庭的作用。家庭的作用非常重要。家庭一定要参与到未成年人的成长当中,这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础;其次是学校的教育。教书育人,育人的职责更大。孩子的心理健康、良好习惯的养成更为重要。最后是社会的参与。无论是食品安全还是环境安全,治理网吧等环境因素,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系重大。行政部门应该加大监管,为未成年人筑起“防火墙”,呼吁社会要对未成年人欺凌问题大胆站出来予以制止。

大唐实验小学四年一班的少先队员代表李一冉同学表示,带着好奇与疑问,来到了盼望已久的检察院,通过和检察官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了检察机关的职能,揭开了检察工作的神秘面纱,心情无比激动,崇敬之情油然而生,要将遵纪守法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省政协委员、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梁桐栋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已经延伸到社会的各个方面,让我们律师更加深入的思考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努力方向。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要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对性侵等犯罪零容忍。二是要全面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求,横向做到边,纵向做到底。三是要坚持法律进校园常态化,大力推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工作经验。

太原市迎泽区校尉营小学校长、省少工委挂职副主任、太原市人大代表陈晔表示,法治教育工作从口号到实践,所有的工作都在深入、落地,从最初学校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教育的强烈需求,到社会的主动给予,可以看出现今人们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针对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比如管理者如何将保护未成年人思想传达给教师,学校如何将保护未成年人思想传递给家长等问题,应该如何进一步开展,是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希望法律职能部门步伐再迈得远一些,到一些“盲区”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太原市育英幼儿园园长王林讲,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检察院未检工作,感触很深。从介绍幼儿园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要从抓施教者。抓教师、家庭教育和社区共建;和抓孩子教育,提高孩子自我保护意识两个维度抓好。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要从广度和密度上加大法治教育,要在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上加大力度。要权衡好保护与过度保护、维权与过度维权的临界点,在这些领域需要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作用,提供帮助。

家长代表孔峰萍表示,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参观和学习,进一步坚信要帮助孩子从小树立法治观念,提高保护自己的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要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决不能让一个孩子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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